我厅开展全省城乡规划实施和《城乡规划违纪违法行为处分办法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
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《开展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》(建办规函〔2014〕121号)和省委、省政府对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工作要求, 我厅与省人大环资委,部级、省级城乡规划督察员组成联合检查组,于7月29日—8月12日对全省西宁市、海东市、玉树州、海南州、海北州、海西州、海南州等五州两市的城乡规划实施情况和《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。同时,对历史文化名城、名镇、名村保护情况进行了督查。
通过这次检查我们掌握了大量的基础信息,全省共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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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违法违纪项目,给各地区规划编制、管理及执法人员套上了
“
紧箍咒
”
,必须依法规划,严格执法。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地开展《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》宣传学习的情况;落实人员责任、规范规划管理流程、完善规划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建设情况;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、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的情况;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、接受社会监督的情况;完善群众来信、来电、来访案件受理制度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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